浙江产假规定,浙江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新规定】

国家政策2018-10-19李天扬老师

2018年浙江产假规定,浙江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新规定】

新规来袭: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

新规亮点:

(一)(晚)婚假从3+12天变为法定3天

1.删除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将第三十七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新规也就自然删除了“晚婚”一说,关于晚婚假的奖励也没有了。

(二)产假从98天变为98+30天,老公护理假从7天变为15天。

新规增加一条,作为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解读:1.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夫妻。所以今天有人问正在休产假的适用吗——no。

2. 产假从98天变为98+30天,适用于合法生育的一胎、二胎。有人问这个延长30天奖励只针对二胎吧——no。

3.男方的护理假从7天变为15天。新规旧归一直用“天”,不是“工作日”,所以有人问老公陪产周六日也算在内吗——yes。

(三)其他亮点(与假期无关,但可以关注)

1.明确二胎政策。

新规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取消准生证,改为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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