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最新产假规定
浙江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下面我们来看看2016年浙江人的产假有什么变化吧!
1)2016年浙江省产假规定
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
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
虽然现在多数人都符合“晚育”条件,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哈!
2)条例特别规定
婚假、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3)四种情形可生育“三孩”
修改后的条例,四种情况可以生育“三孩”,比最初提交审议的草案新增了一种情形。
条例中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
1.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2.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4.符合上述三种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4)2016年浙江省的婚嫁、产假一共多了几天呢?我们来算算吧!
婚假延长10天+产假延长30天+陪护假延长5天=45天!
浙江人多了45天假!多了45天假!45天假!45天!
5)法定假日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