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3月25日起,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会有新的政策标准,这些标准改变包括二手房首付提高、缴存年限延长、停止第三套房贷款等。莆田市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在贷款政策变严格的情况下,势必影响不少市民的购房计划。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的政策调整情况,如果市民因同时购买或者自建多套自住住房及还贷申请时,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其余申请则是无效的。
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25日起,这部分市民的购房首付比例需要达到45%及以上,此前这一比例为30%,政策调整后购房门槛大幅度提高。而对于第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则不给予受理审批,房子的认定以查询到的购建房本市辖区内的不动产信息为准。
同时,如果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如果是离异的申请职工,则必须在离婚时间满6个月后,才可以申请。
在缴存期限方面,与以往不同的是,从3月25日开始,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之前只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政策调整后缴存年限大幅度延长。另外,在市民征信方面,如果贷款方出现信用卡透支且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会减去信用卡透支额度。
对于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少房地产业内人士均认为,这是政策趋严的信号,势必会影响到不少市民的购房计划。
具体调整如下:
职工因同时购建多套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的,其支取及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5%。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的,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异的职工,须离婚时间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当借款人(含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任何一方征信出现信用卡透支及担保的,累计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累计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且未结清的,则由公积金贷款可贷最高额度扣减多于5万元的部分,视为可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