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读本

国家政策2018-07-04李一老师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关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读本的相关内容!

发行对象

(各级财政收入、使用、管理部门)一、省、市、县、乡财政税务部门二、省、市、县审计部门三、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四、会计、税务、审计事务所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六、学校、医院、公安等部门审计、纪检组织七、企业等营利性单位八、金融机构九、人事任免部门十、财政投资建设单位。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版(2004年1月1日)

平装

ISBN:9787500577744,7500577745

条形码:9787500577744

商品尺寸:19.8x13.8x2.2cm

商品重量:422g

品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总社)

ASIN:B0011ASC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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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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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权威:直接参与研究、起草、修订的官员、专家编写;

唯一:唯一由立法者编著的解释性用书;

到位:准确诠释立法原意,指导法律实务;

及时:第一时间推出。

目录

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代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讲解

第一讲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

第二讲执法主体及其权限

第三讲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

——违反财政收入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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