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近年来,云南省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倾斜措施,坚持把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作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1月起,云南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在全面推进改革制度的过程中,全省各地普遍结合当地实际,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了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的政策,让广大乡村教师在绩效工资政策实施中切实受益。
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聘任条件。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或获得州(市)及以上的表彰奖励等,作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这一政策,让长期在乡村工作的大量教师通过专业技术职务提升,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水平。
起,全省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补助,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基本建立。有的地区还实行“500+X”的差别化补助政策,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的教师倾斜。同时,在推进“两基”进程中,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实施面向边远艰苦地区教师的生活补助政策。
2011至,全省共计投入资金9亿元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共建设项目956个近1.8万套,建设面积近63万平方米。同时,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实施“园丁小区”等项目。
此外,全省还普遍建立了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制度,把乡村教师作为重点予以倾斜。,国家、省、州、县四级结合庆祝教师节30周年,广泛开展表彰奖励活动,近万名各级各类教师获得表彰奖励,其中乡村教师约占总数的40%。
教师工资标准细则
1、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