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了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教师经费补贴等等福利政策。□通讯员武怡晗记者陆冠均
高校毕业生可以“退学费”高级职称教师每年能拿2万元
老师们不愿意去乡村学校教学,相当一部分是因为那儿工资待遇不如城里高,要想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这方面福利是很重要的手段。根据要求,浙江已开始组织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同时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即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可按一定的学费标准,本科生连续退费4年,专科生连续退费3年。
小吴是浙江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就读英语专业,即将毕业的她,原本准备选报几所城里的学校试试运气,但当记者告诉她这一新的政策后,她又有了新的主意:“我已经是大人了,但读大学的学费还是爸爸妈妈掏的,如果我毕业后能把这笔钱用这种方式挣回来,虽然钱不算很多,但会很有成就感的。”小吴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她会留意一些地方的信息,如果能享受新政策,她也乐意去乡村学校做老师。
与此同时,浙江还鼓励支持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对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
农村教师评职称论文原则上不作刚性要求
多年来,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不一样,城市高于乡村,这是绝大多数乡村教师的一块心病。新的办法提出,要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省教育厅负责人解释说:“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的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另外,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的基础上,各地还可以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