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中国新型户籍制度的整体构建。
8月6日,笔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细则正在制订中。
户籍政策总体调整“实属空前”
回顾数十年来我国推行的多次户籍制度改革,此次的“升级”可以完全可用“实属空前”来形容。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有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一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而是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套推进的改革。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再无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
《意见》中有关“城乡户口统一”的规定,无疑是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居住证将成享受公共服务“载体”
对山西百姓来说,“居住证”并不陌生,作为全国较先推行的省市,早在几年前山西便在太原推行此项机制并取得不错的收效。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居住证将成为百姓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