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一、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
注:以上价格是指国有出让土地上新建砖混一级、小区配套设施齐全、间距为1:1、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为40%的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具体应根据基准价格对照区位、结构、成新、楼层、朝向、环境、土地性质等因素,综合测算出补偿价格。
具体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基准价格-砖混一级重置价格)×(1±环境修正系数)×(1-土地修正系数)+房屋重置价格×(1-折旧率)]×(1±楼层修正系数)×(1±朝向修正系数)×房屋建筑面积
注:折旧率=(1-残值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1、房屋结构等级分类表:
2、房屋重置价格表
3、楼层修正系数表
4、朝向修正系数表:
5、环境修正系数表:
6、划拨土地价格为出让土地价格扣除40%.
7、能正常使用的房屋折旧率一般不高于60%.
8、结构修正根据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
9、区域修正根据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
10、单家独院有院场、假楼、地下室、空中花园、露天平台、高架空层和平面布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1)院场的补偿以基准价格减去砖混一级重置价格为基数乘以30%给予补偿。
(2)假楼的补偿以重置价乘以假楼的面积为基数,层高0.8-1.5m(含1.5m)补偿不超过15%,层高1.5-2.2m(不含2.2m)补偿不超过30%.
(3)未计面积的地下室以重置价乘以地下室的面积为基数,层高为1.5-2.2m(不含2.2m),根据地下室面积补偿不超过30%.
(4)高架空层、独家使用的露天平台和空中花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系数为2%-10%.
(5)平面布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系数为5%.
(6)房屋结构等级表中一类钢混二级无电梯,但实际有电梯,调整系数为6%-10%.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根据估价人员实地勘察,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成本法测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