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

国家政策2018-07-25王新老师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方力丁谨之

日前,浙江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级机关实施方案已经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1月7日,浙江省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中央继八项规定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

此次公车改革,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全部参加。

改革后,浙江省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等。

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将通过组建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成前,各部门暂时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最多不超过5辆。

改革后,对参加改革人员,浙江省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补贴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

公务交通补贴从车辆封存停驶当月开始计发。公务人员不得在领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原则上,公车都要有明显标识,便于公众监督。

浙江省是较早探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省份之一。

前期,杭州、宁波、温州等7个设区市和43个县(市、区)先行开展改革试点,这些地区原有政策也将按照中央和我省对这次改革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浙江新闻+】

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在2015年12月上旬称已有29个省区市的车改方案得到批复。地方车改按先内地后边疆、先中心城市后县乡基层的顺序和节奏,分层级分步骤稳步推进。

目前,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湖北、贵州等省份已基本完成省级机关车改,正在向地市推进。陕西、广东更是已经深入乡镇一级。

去年12月31日,浙江邻省江苏的市县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拟取消车辆全部停驶封存,至此,江苏全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已基本落实。

【浙编有话说】

浙江省的公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1年宁波经济开发区首先开始了公车改革,2002年初杭州市西湖区在三墩镇开始试点。如今杭州、嘉兴、温州、宁波、台州等地已经实行了公车改革,并提出了“杭州模式”、“温州模式”等,整个过程有前行,也有停顿;有好评,也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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