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营改增是否将增加买卖双方的税负,取决于免征年限以及税率如何设置,目前尚未在广州二手市场上形成影响。下面高教网教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
官方原则只减不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早在2011年便在上海试点,主要从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两大业务板块开展。2012年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普及到全国多个城市。由于大家多猜测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税率为11%,而目前营业税税率多为5%,因此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营改增进入房地产行业后是否会造成税负上升的担忧。
据《羊城晚报》报道,15日,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周家喜在率队上线广东电台“民声热线”节目时表示,全面营改增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目前实施方案包括征管规定还没有出来,但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适用于所有营改增纳税人。
同日,《中国税务报》刊发知名税务专家段文涛所撰文章,明确指出:营改增后个人出售二手房缴纳的增值税与原应缴的营业税将持平或略有下降。段文涛指出,近日有些媒体出现误读的情况,特别是有关报道中所举的例题,与增值税的相关原理不符。因为,按照已有的增值税管理规定,还有增值税的基本管理常识,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自然人),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就意味着出售二手房的个人只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也就是简易征税方式来计缴增值税。同时,按照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期间,拟对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的表述,原营业税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相关征免规定极有可能得以延续。
不过,合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则担忧,目前广州市场上还有一部分房改房在流通,这类型房产都是多年前低价买入,甚至有些还是夹杂着单位福利半买半送的形式,如今房子可能翻了几倍或者几十倍不止。一旦他们有换房的需要,被征收增值税,数额还是很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