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申请表
(1)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备齐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河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需提交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七)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八)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填表所须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填写到县(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