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今起实施

规章制度2018-07-01李天扬老师

住进了新建小区,很多家长都为小孩的就近入园、入学而奔走劳碌。省教育厅6月30日消息称,《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于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破解城区入园难、入学难、大班额难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我省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民生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表示:“制定出台本《条例》,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改善用地供给和建设投入,有助于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滞后问题。”

《条例》规定了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标准。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规划建设八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

《条例》强化了教育用地的保障力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用途,不得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条例》还明确要求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电子游戏室、桌球室、歌舞厅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

【解读】

3万人以上居民区应配置初中

中小学、幼儿园是儿童学习成长的关键场所。什么情况下必须建校建园?学校周边须禁止什么?违约违规者将受何惩罚?这些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据悉,2015年7月14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3月30日下午,该《条例》获表决通过。

《条例》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同时规定,规划建设1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3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规划建设8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规划配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数量、规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规划建设的住宅区居民数量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需承担周边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需求的,也应当相应规划配置中小学校、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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