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强调,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高速公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地位,发挥着"大通道"、"主动脉"的重要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依法实施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对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出台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但由于高速公路的性质、特点、作用等与普通公路相比存在巨大差异,普通公路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满足高速公路在养护管理、经营、服务、统一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特殊需要。加之与外省相比,我省高速公路立法较为滞后,截至底,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外,我国32个省级行政区划中已有20个省(市)相继以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出台了高速公路条例或管理办法。因此,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出台专门的高速公路条例,实行依法治路,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立法的必要性:
一是明确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需要。众所周知,在公路管理体制尤其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上,国家层面尚未作统一规定,各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不一。自21世纪初以来,我省开始实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划分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的职责权限,尤其在近年来的高速公路建设中,积极实施高速公路多元化投资战略,既强化了省级统筹,又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积累了丰富的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经验,初步形成了政企分开、权责明晰、集中统一、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10多年的实践证明,上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符合我省实际,有利于促进我省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这些,都需要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