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促低碳发展条例解读最新

规章制度2018-06-14三水老师

日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即日起至11月12日,市人大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意见。市民朋友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99号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330038);联系电话:83885064;电子邮箱:ncrdfgw@163.com。

引导发展六大低碳产业

《条例》提出,南昌市应当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产业低碳化,引导发展大装备、大数据、大流通、大文化、大环保和大农业等六大低碳产业,推动实现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促进制造业自主创新、集聚发展、转型升级。有计划地将市区内老工业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或者进行转移搬迁。

本市创建低碳经济示范区。鼓励建设区域性的交通、物流、金融、消费、创意、营运等为中心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区。

鼓励创建低碳生态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科学布局、错位联动、产城融合,形成资源共享、产品链延伸和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网络,实现物质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本市不得引进温室气体排放高、环境污染重、资源消耗大的项目。

本市发展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为主的低碳生态农业,推行科学的、有益于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食品消费模式,实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制度。

优先开发垃圾发电、厨余转化能源

为了引导城市与自然生态系统融合,建设更加符合国际潮流的城市形态,《条例》提出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清洁能源计划,按照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紧凑城市形态,充分运用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规划理念进行建筑设计等。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发展轨道交通和大运量的快速公交系统,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管理技术,限期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公共交通工具。在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站、地铁站等交通集散地逐步形成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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