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通过了审议即将开始生效。这一被业界誉为保护历史建筑的三把“尚方宝剑”的重要法规如何落到实处呢?近日,广州市名城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及名城委专家,讨论《条例》的落地办法。广州市国规委副主任郭昊羽透露,将提高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的效力,将其作为控规落到实处。另外,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公布的26片历史文化街区,郭昊羽透露将在明年对每一片街区制定高标准的保护规划。
修订:保护规划优先于其它规划
现行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为广州市服务16年。随着时代的改变,受金陵台强拆等事件影响,《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应运而生。近日,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更名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顺利通过广州市人大审议。
郭昊羽介绍,与现行的法规相比,《条例》在保护力度上有显著提升:“《条例》明确了保护规划的权威性,以前比如有控规、交通规划、镇村自己的规划,又有保护规划,有冲突时到底听哪个?现在赋予名村名镇保护规划权力,只要通过了名城委审议,就可以作为控规使用,不需要再融合到控规里面去。”
新《条例》还为特别技术规范开创了提供条件,郭昊羽分析:“比如消防规范,现在的规范不是按历史建筑来的,历史建筑当时不需要遵守现在的规范。老城区要保护会违反消防规范,让业主处于两难。要遵守现在的消防规范,那老楼就没了。这几年在名城保护当中,一直试图突破这一点。”
此外,郭昊羽认为“权责对应”也是新《条例》修缮的亮点。“过去被诟病,光是保,什么都没有。《条例》关于权责一致列了很多条款,鼓励好的活化使用办法。部分活化功能,可以不用报批,这很重要。在上海和天津,很多历史建筑活化用得不错,小的旅游配套,应该在这方面给一点动力。”
计划:保护规划预计明年内完成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名录,作为保护的法定依据写入《条例》。目前,广州市公布了2批历史建筑名录,总计478处历史建筑。相较之下,上海公布数量为4个批次总计632处,天津则为5个批次总计76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