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六大关卡

规章制度2018-06-06李天扬老师

新股发行制度除了定价方面的巨大问题需要大刀阔斧进行改革外,还有一些制度需要配套推出、建立和完善。笔者认为,至少有六个方面的问题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第一,超额资金募集的管理问题。

创业板公司因为不合理的高定价,屡屡出现超额募集的情况。据统计,创业板共上市287家,首发预计募集金额为692亿元,结果超募285家,超募规模1156亿元。如此巨大的超募规模,如果不对超额部分进行必要的管理,就等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合法化,还可能带来资金使用不当的巨大风险。

募集资金规模是基于公司在一段时间内进一步扩张或者新的发展目标来确定的,一般都有具体可推进的项目来实现,也就有具体的资金投入预算明细。所以,拟定募集资金基本要用来保证未来公司成长的投入需求。当大规模超额募集之后,多余的资金在近期没有发展项目的情况下,不论从资金成本还是资金收入的角度考虑,就一定会挪作他用。如果对超募资金放任自流,“不准挪用募集资金”的规定就变成一纸空文。如果超募资金进入高风险领域甚至加入非法集资带来亏损,更会严重伤害投资者的利益。

不论是从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超额募集资金都应该被合理合法地进行管理。超募资金的管理其实很简单,设立一个基金,所有超募资金放入基金,由诸如行业协会这样的中立组织分账户管理。最简单的管理是银行定期存款。定期时间是公司本次融资计划实施年限。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的既定发展计划,达到预期的效果,有新一轮发展规划,同时符合再融资条件,超募资金可以根据新发展规划的需求,划拨需要的规模给上市公司。存款利息放入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者用于慈善捐款。行业协会需要对超募基金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特别是划拨使用规定,应该按照增发,或者二次发行的程序进行。关于行业协会不能擅自动用资金也要有严格地约束。

第二,管理层辞职套现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2年,至少已有94家公司的105位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为了规避三年不能出售股份的规定,用辞职的方式解除高管身份套现,上演“一夜致富”的神话。这些高管们圈钱走人,置公司的发展而不顾,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创业板大幅下跌,既有部分公?当初定价过高物无所值的原因,也应该有高管圈钱走人使公司成长不尽如人意,投资者对其未来失去信心的原因。资本市场是一个信心加信用的市场,对于没有信用的任何行为都不应该容忍,更不应该姑息和放纵。对于这个行为的管理也不难。如前文所说,要阻止高管辞职套现的不道德行为,对套现资金课以90%以上的重税应该是比较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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