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协协商修订旅游条例全文

规章制度2018-08-18才子老师

近日,安徽省政协举办“《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协商会”。这是安徽省政协今年举办的首次立法协商会。安徽省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省长带着省政府法制办、旅游局等34家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与协商,并对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当场回应。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会后将对相关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吸纳。

安徽旅游条例公布:“倒卖”游客旅行社或丢执照

没经过游客同意,就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旅行社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全文发布,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明确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倒卖游客等旅游乱象。

[治乱象]买到假货可找旅行社

意见稿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或者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需要购物场所退换的,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旅游者退换;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先行赔偿;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依法旅游购物场所追偿。

“倒卖”游客面临重罚

根据规定,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服务内容及标准不得低于原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的,可能面临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禁“零团费”“低价游”

强迫游客购物的另一面是各种“零团费”、“低价游”。意见稿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不能不给导游付工资

意见稿明确,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与导游临时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时全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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