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010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对199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础上修订的。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第一,《条例》的修订颁布,适应了机关党建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肩负使命发生了深刻变化,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党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加强党的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艰巨。中央适时修订并颁布《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例》的修订颁布,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提供了基本规章。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起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中央还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作出了系统规划。加强机关党的制度建设是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可靠保证。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党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机关党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条例》的修订颁布,为全面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
当前,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机关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机关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条例》的修订和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有利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利于加强工作薄弱环节,为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