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家表示,条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修改完善,将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做好新形势下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突出表现出四个方面特性。
★政治性:坚定理想信念重视党性教育
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条例更加鲜明地强调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的重要性,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训内容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切实保证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始终是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位的任务。
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院长柯华表示,条例及时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的新要求,要求干部教育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姓党”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专家同时表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要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还要增强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最终的目的则是要提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中央党校教务部主任柳建辉说。
★实效性:提高质量按需施教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认为,干部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最终要落脚到各个岗位上,提高广大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到教育培训对所有岗位的干部进行全覆盖,实现干部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还要针对岗位横向的类别和纵向的层次对广大干部进行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培训。
条例将“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确立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之一,使干部教育培训更加符合自身的规律,更加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此外,专家认为,经过修订的条例更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着眼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际,突出强调要“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对搞好需求调研、改进方式方法、完善考核评估体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就从干部教育培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的办法措施。”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