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固定资产的使用限要在一以上。
、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 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 固定资产的购置:
、每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