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效益薪金分配办法

规章制度2018-12-05王新老师

局效益薪金分配办法为了充分体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享其酬”的权、责、利均衡到位原则,加强局属各部室达成本度工作目标和进一步提高创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条 本局根据业务状况,对品德高尚、遵守规则、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工作并取得显著工作业绩的在岗职工给予奖励。

二条 所定效益薪金标准,如本局遇业务状况不良和遇到人力不可抵抗的灾难,可停发或部分减少。

三条 根据本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七条奖惩办法中二项惩罚条款之规定,对犯有过失的员工,视其错误性质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必要的处分。除依照本局管理规则有关规定议处外,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将效益薪金停发或部分减少。

四条 效益薪金的提取标准,以本度生产经营产值为基本依据,不包括加班费及其他节物资奖励。

五条 效益薪金等级的确定,由局长提议,按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的意见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六条 效益薪金等级标准如下:

、一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 局长(正科级)

、二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 书记(正科级)副局长(副科级)

局总工程师

、三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 部室主任(正股级)

局副总工程师

、四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 部室副主任(副股级)

、五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 职 工

、上述效益薪金标准让本度生产经营产值%比提取,已充分考虑到在岗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技能素质、业务水平、工作限、学历、职称、人均工资收益较低以及我局现行的劳动工资制度,对具有高级职称在岗职工可享受三等效益薪金待遇。对工龄已达的在岗老职工、具有中级职称、本科学历的在岗职工均可享受四等效益薪金待遇。在试用期内的新职工不享受效益薪金待遇。

七条 财务室应按度创收水平和上述效益薪金等级标准,分季计算其个人实得效益薪金。

八条 经职工努力工作获得的效益薪金经局长签字后分季发放。

九条 本办法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

节奖金

一条 公司为奖励及慰劳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要在当度财务状况许可下,发给节奖金,奖金的发放和停止均照本节规定办理。

二条 上条所说的节奖金是指春节、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以及终依照各职工的工作成绩所发给的物质及奖励。

、端午节奖金最高不超过各项式一至六月份平均工资额的%,中秋节奖金额不得超过各职工一至九月份平均工资额的%,节奖金须在公司决算两个月内发放。

、凡正式职工在当度内无事假、迟到、旷职等缺勤记录者都要发给。

、凡正工职工在当度内有事假、迟到、旷职等记录,并依照规定所折合天数不超过六天者,应发给 半数奖金,超过六天者不发。

、到职不满一的正式职工,在该度内因婚、丧、病及生育所请的事假有合乎请假规定的证明的,也不影响本奖金发主席,但段按其当度内实际工作的月数比例计算其奖金额。

、不遵守劳动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者。

、工作不负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原材料浪费或设备损坏者。

、有赌博、殴斗、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公款不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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