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
统一考试只考语数外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自选三科计入高考成绩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考试院获悉,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广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根据《实施意见》,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其中,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届时高考实行“3+3”考试模式,高中全部14门学科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3门科目成绩组成。
成绩组成:语数外+学考6选3不分文理部分科可考两次
根据《实施意见》,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也即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为减轻集中应考压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3门学考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最好成绩使用。
学考科目:14门学科纳入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分散安排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并为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以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学校更加注重个性化教育,更多地实施因人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