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地税深度合作联合推动征管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紧紧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等方面谋篇布局,合力推进,确保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营改增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以联合办税为契机,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各自办税资源优势,在联合服务和拓展服务领域上下功夫,为纳税人提供整体化一、既经济又方便的服务。全面实现联合办税。各级国地税部门因地制宜,通过建设联合办税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办税厅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方式实现联合办税。目前全区共同进驻政府政务大厅58个,互设窗口办税服务厅129个,联合共建办税厅17个。全面推行“两个通办”。一是推行“一窗通办”。真正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个窗口,办两家业务”,办税时间缩短了50%,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8分钟缩短到4分钟。二是推行“同城通办”。基层税务部门实施国地税业务“同城通办”,纳税人只需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口,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国地税涉税业务。全面推进服务合一。一是全面升级纳税服务,打破国地税界限,按照征管规范要求,统一服务标准和办税流程。二是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和满意度调查,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三是联合实施绩效考评,促使国地税业务通办更加快捷准确。
——以联合稽查为重点,推动执法适度整合。以提高稽查质效、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标,实施联合稽查“双随机”抽查模式,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实施两个随机。一是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国地税从共同的稽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联合部署,共同入户检查。二是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各自的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联合开展检查。搭建三个信息库。一是搭建税务稽查对象数据库。按照重点税源企业、非重点税源企业、非企业纳税人为分类标识,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数据基础。二是搭建税务稽查异常对象数据库。把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以及其他税法遵从方面存在异常的共管纳税人纳入其中,实现定向检查、精准打击。三是搭建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做到四个联合。一是联合选取案件。二是联合入户检查。三是联合定性标准。四是联合强制执行。针对被执行人逾期仍未缴清国地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国地税共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共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升执行效率,避免多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