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总结

工作总结2018-07-12李天扬老师

乡镇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总结范文(一)

实施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总结多年来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克服弊端、创新体制,强化监督的有效性和时效性,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战斗力的重大举措。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取得成效,对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纪检机构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进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基在农村的和谐稳定。没有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跃发展。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大局至关重要,其自身勤政廉政状况如何,能否保持公道正派、廉政奉公、执政为民,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都有赖于农村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可以说,农村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对基层的不廉不公问题感受最为深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为直接有效的依托力量,是农村社会保稳定、建和谐、促发展的前沿阵地。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的机构体制,切实提高自身建议水平,增强履行职能的能力,有助于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助于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纪依法行事;有助于增强和夯实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这是顺应纪检监察工作重心下移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实现重心下移的实际步骤。

(二)推进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破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难题,整合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乡(镇)纪检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力量,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成效。多年来,按照现行领导体制和机制,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一直存在自身力量薄弱、人员精力分散、监督机制不畅、工作开展不利的弊端。乡(镇)纪检“一个机构一个人,一个人员多个岗”的现象比较普遍,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不能独立办案,纪检监察职能出现弱化现象;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乡(镇)纪委工作往往难以放开手脚,对乡(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监督乏力;因长期工作在本地,受到人情等方方面面的困扰,往往“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这些问题反映出现行的“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体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必须进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我们成立中心乡(镇)派驻纪检监察室,就是要搭建一个新的工作平台,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从松散型向紧密型的转变,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添新的活力。通过有效整合农村基层纪检工作力量,建立权责明确、制度完善、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职能,解决过去“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了、监督不好”的问题,避免“小事托大,大事托炸”,提高监督的时效性,提升农村基层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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