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等内容,扎实开展工作。现将我委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格局
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委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了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考核,同步落实。要从项目审批、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物价监管等各个方面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委、市纪委部署,制定了《2015年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2015年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委主任王晓军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与各副主任、副主任与各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使他们摆正自身位置,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患未然,时刻保持廉洁头脑,确保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市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能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市委七项具体要求,严格查纠“四风”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发改队伍。
(三)深化党风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