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现行士官基本工资结构
现行士官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士官最高军衔级别工资的“限高”标准定位在相当于正团职军官。在不动“限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增设不同级别的士官长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在家属随军、住房分配和退役安置等方面,应出台相应的倾斜性政策。
据悉,士官长最高服役年限可达29年,他们比同级别的普通士官每月多400元岗位津贴,平均工资7000元以上,并有独立的办公住宿房间。士官长制度为基层士官人才长期部队服役提供了条件,给他们选择退休、自主择业等出路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士官长制度有益于军队职业化
士官长制度可以提升军队的职业化程度,提高对现代化先进装备的运用水平,强化军事技能、作战经验的传承、延续和开拓。士官在军队各类人员中地位特殊、作用突出。近年在各国纷纷裁减军队员额的大背景下,士官队伍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在各国军队总兵力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英军的士官比例为38%,法军为37%,美军达到了50%以上。
实际上,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士官队伍培养和使用效能,除了沈阳军区以外,以来,我军已经陆续在一些部队开展了相关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士官长,明确了相关士官岗位的职能定位。
我军目前设立的士官长并不是军衔,而是一种职务。可以说,士官长一职将让士官不再仅仅是个“士”,也开始像个“官”了。士官长依然是一个兵,但可能会负责目前军官所承担的一些职能任务,如组织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等工作,这一举措将大大拓宽士官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