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假工资怎么规定

工资改革2018-08-09三水老师

2016年青岛产假工资怎么规定

青岛产假规定

正常产假:98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晚育:增加60天;

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15天;

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20天;

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30天;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42天。

陪产假:7天。女方晚育,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陪产假工资计算:护理假,视为出勤。

【最新咨询回复】

一、休产假需要向公司写请假条吗?晚育第一胎能休多久产假?

【回复】:休产假一般需要提供分娩方式证明给单位,以便单位确认产假时间。具体您个人是否需要提供请假条请直接咨询所在单位。晚婚第一胎生育可以休假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休假173天。

二、合法二胎能否享受产假?目前青岛一般产假为多少天?

【回复】:根据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二胎可以享受产假。目前青岛正常产假为98天。

三、在青岛享受陪产假需满足什么条件?一般陪产假有几天?

【回复】: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属于晚婚晚育参保人可以享受7天的陪产假。

2016年青岛产假规定,青岛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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