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这是从2005年至2015年,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1—3月上调的养老金已在3月31日基本发放完成。享受到该调整政策的主城区企业退休人员高达44万人。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两部分:一是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123元,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以一位缴费30年的退休人员为例,在每月增加第一部分的123元的基础上,还可以获得第二部分的150元,总共每月增加273元。同样情况的退职人员,总共每月增加250元。其中,每月123元的标准,是根据2015年杭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来确定的。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部分退休(退职)人员还将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分别每人每月增发70元、60元、50元。
同时,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仍以缴费30年的退休人员为例,如果符合增发条件,那么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普遍调整的273元的基础上,将再增加100元,达到373元。
从全省来看,杭州的调整标准和宁波并列首位,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调整标准为119元,衢州和丽水则为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