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政府正式公布新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小时。翘首期盼的新政落地之后,菏泽用工市场工资执行情况如何?新标准处于全省哪个档次?又有哪些具体规定?
菏泽最低工资9年涨了三倍多
根据市政府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的12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小时调整为13元/小时,平均增幅7.41%。
菏泽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及停产企业的留守人员均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菏泽第一次出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10月份,当时为390元/月。2008年1月1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500元;2010年5月1日调整为600元;2011年3月1日调整为800元;2012年2月28日调整为950元;2013年3月1日调整为1080元;3月1日调整为1200元。本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相当于2006年首次标准的3.3倍。
那么,菏泽在全省处于哪个档次呢?根据省政府通知,从3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执行最低档。牡丹晚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和潍坊的部分经济较发达区县将执行16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区县执行1450元的第二级最低工资标准。菏泽、德州、聊城所辖县区多执行13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线环卫工人多未达标,期盼“涨工资”
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容师”,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他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每天凌晨,菏泽有12000多名环卫工人为城市打理,可一个月起早贪黑下来,平均1000至1100元之间的工资还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3月1日,我市再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何时涨工资成了环卫工人心中最大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