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决定,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将于上下半年分两批组织实施。上半年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州直机关、法检系统选调生、乡镇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考录工作,下半年组织实施县级及其以下机关和专门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工作。现将上半年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省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州直机关、法检系统选调生、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http://www.jlgwyks.com.cn、http://www.jlgwy.net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获得大专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强制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6.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15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7.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2015年3月16日前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