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国企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问题,淮北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国资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全省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皖国资改革[2011]160号)精神,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中央驻皖企业、省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按照属地原则,
也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在省参保的由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在市、县参保的企业由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做好近期全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资明电[2014]45号)精神,我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有:一是组织教育、人社、财政(国资)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退休教师资格进行了审核,对生活待遇标准进行了测算。经审核,共有1205人符合落实待遇条件,其中在市养老保险机构参保的共计312名退休教师,市养老保险机构于9月及时发放了2011年度的生活补贴。在省参保的也由省养老保险机构进行了发放。二是认真做好2012、2013年度生活补贴测算发放及新退休人员审核认定等工作。12月,我们按要求填写了《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2012、2013年度生活补贴明细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2012、2013年新增及遗漏退休教师明细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情况汇总表》报送省国资委审查备案。三是及时发放了在市养老保险机构参保人员2012、2013年度的生活补贴。认真做好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的测算,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拨付资金至市养老保险机构,2015年2月市养老保险机构发放了在市参保的退休教师2012、2013年生活补贴。但在省参保的退休教师2012、2013年生活补贴省养老保险机构至今尚未发放到位。经咨询省国资委未发放的原因是由于个别市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尚未测算出来,导致这一批次7个市在省参保的生活待遇都没有发放。网上问政网友留言只领到了第一次生活补助,应该是在省参保的国有企业退休教师。我局将继续及时向省资委反映情况,争取尽快发放在省参保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分配科王军联系,联系电话:0561—305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