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此很多人对于补贴该如何领取产生了疑问?
条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全面修订1998年颁布的上海市老年人保障条例,共9章64条,涵盖了老年人权益的各个方面,条例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提供了制度安排。为实现五个老有,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推动本市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了法律依据。
概括来看,条例立足上海老龄化发展的实际,围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家庭赡养等内容,在多个方面体现了制度创新。
着力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经济保障能力。
经过多年努力,本市已经构建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建立了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
城乡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达到660元,位居全国之首。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6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其中农村居民在村卫生门诊就医直接报销80%,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报销提高20%。
在住房保障方面,本市无子女老年人家庭,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提出申请书的,还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房源。
条例中关于依法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的多项规定,必将有力推进上海保障的完善。
条例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筹资水平较低的现状,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保险制度,这将是本市社会保障方面一项重大的创新。
自2013年7月1日来,市人保局开展老年人保障试点,2016年逐步推开。在此基础上,本市正在研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以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制订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系统性的方案。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顾需求。按照国家关于长期保险制度试点要求,本市积极做好相关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