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昨日,《广州市廉洁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进行一审。南都记者发现,送审的《条例草案》与本月初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相比,广州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现同城同工同酬”的规定被删除,这或许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同工同酬梦”破灭。
据介绍,各区人大对“同工同酬”尚存在较大的分歧,目前送审的《条例草案》已经把“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实现同城同工同酬”,改成了目标模糊的“进一步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据悉,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在接下来的审议中一些规定或会修改。
赞同
公众意见多支持“同城同工同酬”
希望全市统一津贴标准不要“逐步”,应规定期限
“市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实现同城同工同酬。”这是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规范津贴补贴制度的表述,其中“实现同城同工同酬”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在收集公众意见中,支持这个提法的人占了多数。
“虽然都是公务员或者都是事业编制,但经常因为岗位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冷热不均为人诟病。”一位市民认为,应该尽快实现“同工同酬”。还有意见认为应该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公务员工资制度将面临改革方向将是缩小地区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区之间工资关系,工资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层倾斜。
除了同工同酬外,公众意见也普遍赞成“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不少人还希望不要“逐步”,应该是规定一个期限,“制定意见时应该规定“立即统一才行或定一个明确的期限,最多不超三个月”。
PK
反对
应考虑12区(市)发展不平衡及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