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定调国企薪酬改革 调整偏高过高收入

工资改革2018-11-22才子老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8日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议上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至此,国企改革中的关键一步棋——企业责任人薪酬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多年来,国有企业在收入分配方面,尤其是在一些垄断性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薪酬待遇较高,但效率不高,群众意见比较大,改革呼声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研究员王忠宏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报道称,目前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基本接近同类规模企业的市场水平。

  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来,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在于其创造的国有资产应属全民所有,而不是企业高层个人所有,并且企业负责人大多由国家任命,因此不应按照市场行情赚取高薪。

  针对当前国企薪酬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习近平用16个字概括了改革标准: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

  对于中央今年首次公开提及国企薪酬问题,王忠宏认为,这是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国企薪酬改革的方向,“这16个字对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非常有针对性”。

  对此,分析人士进一步认为,国企薪酬改革的关键和难点是建立真正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既要考虑企业所在行业性质对绩效要求的差异,如自然垄断行业、公益性企业和竞争性行业的标准就不一样,也要统筹兼顾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薪酬待遇。既有经济性、市场因素,也有社会性因素;既有企业短期发展因素,也应有长远发展的因素,很复杂,应把国企薪酬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在会议上还明确指出,要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记者从不少央企内部了解到,所谓的“职务消费”本应为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公务职务所产生的支出,但现在,除公车、差旅等级,海外考察等相关费用被列入在内外,甚至一些企业还为管理层明码标价,按行政级别划定每年的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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