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年薪资10万元以下的占47.7%

工资改革2018-11-22三水老师

  近段时间,一则关于高校教师薪资的调查报告,日前引发了教育界的高度关注:受访高校教师群体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已占80%,但中低收入区间(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教师人数,则占总人数的85.9%。

  承担这一调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薪酬管理研究分会课题组指出,相对于这样一个知识密集型和人力资本高投入型群体,高校教师现有收入非常缺乏竞争力。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达2450所,专任教师队伍150多万人。但高校教师尤其是“青椒”(大学青年教师)的收入不尽如人意,正被认为是抑制教师工作积极性,继而影响高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久前,教育部人事司司长管培俊曾表示,新一轮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基本工资难起到保障作用

  日前,“高等学校教师薪酬调查”课题组披露调查结果:2016年,高校教师年工资收入10万元以下的占47.7%,10万至15万元占38.2%,15万至20万元的占10.7%,20万元以上占3.4%。按职务分析,正高级教师的年平均收入14.36万元,副高级为10.33万元,中级为8.3万元,初级为7.44万元。

  课题组表示,这份调查涉及全国84所高校教师,超过13万个样本。

  据介绍,高校教师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各类津贴补贴、其他收入及改革性补贴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属于基础性稳定收入,体现保障的功能;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属于奖励性、绩效性收入,体现激励的功能;改革性补贴属于福利的范畴。

  调查显示,教师的基本工资占总收入的14%,稳定性、保障性的作用显著弱化,这与高校教师的职业特点不相适应。课题组认为,高校教师是知识型工作者,他们追求的不是高收入,而是教书育人的兴趣、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以及职业和收入的稳定性,保障性的收入比例太低,会导致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有后顾之忧。

  但调查同时显示,高层次人才的收入水平在高校中明显领先,达到教师平均收入的2.8倍。其中“千人”(即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收入最高,达到教师平均收入的6.2倍,基本与国外一流大学的教师收入水平接轨,具有一定的外部竞争力;院士、“长江”、“杰青”的收入分别是教师平均收入的3.2倍、2.8倍、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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