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薪参保

工资改革2018-11-22李天扬老师

  7月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要开始实施。

  《条例》的公布受到社会关注。不过,《条例》中只是作出原则规定的“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内容,被一些人解读为“3000多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月1日起马上要涨工资了”、“养老金马上要并轨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认为,这些是误读。

工资调整

  《条例》在健全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上着墨最多,但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一表述。李建忠认为,这一表述应该理解为“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涨工资”。

  李建忠认为,《条例》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及其管理原则,但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方面,法规的落实要有个过程,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到位、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的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才会有进展。

  长期以来,我国对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也是随着公务员工资的调整作出安排,两者走的是同一条路径。我国事业单位上一轮工资改革是在2006年。

  ●充分考虑各类工作人员资历等条件的差别,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联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岗位晋升,工资增加;考核合格,薪级工资就会增长。

参加社保

  《条例》中“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再一次引发养老金“并轨”改革话题。在李建忠看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方向,方案形成需要过程。”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等5省份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对事业单位队伍进行分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