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市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如何?这些数据是如何得出的?为何有市民认为统计数据与实际感受不符?昨日,青岛市统计局组织了开门统计、为民服务季度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等详细解读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同时受企业用工紧张、人工成本上升、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企业涨薪面明显扩大,有效拉动了全市工资增长,但不同群体间工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统计工资不等于到手工资
人大代表:职工平均工资是如何统计的?
市统计局副局长王东翔:目前,我市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是季报和年报,涉及报表单位1.7万家,其中包括四上(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重点服务业)一套表调查单位近1万家,四上以外的城镇非私营单位0.5万家,私营单位0.2万家。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而统计指标主要涉及从业人员期末数、从业人员平均数、工资总额,并按照人员类型、职业类型进行分组。劳动工资报表方式主要采取网上直报的模式,由调查单位通过专门的报表平台进行填报。当然,有关数据上报后需各级统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验收。为了把控数据质量,统计部门首先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名录库,保证调查单位应统尽统。同时加强数据审核,对人工和计算机查出的差错,及时向基层单位逐一查询核实。对于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人大代表:为什么公布的平均工资和感觉到的实际收入有差距?
市统计局副局长王东翔:我们每年公布的职工工资是一个平均数。从统计的意义上来说,平均数能反映、代表一个地方的整体工资水平,但是平均数也掩盖了内部的工资收入差距问题。
最重要的是,职工自己计算的工资收入与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在范围上可能存在差别。大家计算收入时往往只算实发工资,而我们公布的职工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也包括年终奖金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此外,尽管进行了不同分类统计,但总体来说,工资水平在不同区域、行业、登记注册类型、岗位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
数字
2016年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32元,同比增长9.4%;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087元,同比增长13.1%。
青岛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1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56元,增长8.1%;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0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0元,增长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