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 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2018-07-03王华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2018年我校继续实施“凤凰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18年我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具体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公布。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生110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日至4月10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含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考生所在省(区、市)于4月30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审核 

我校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按照全面考察、优中择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户籍、学籍资格经各省(市、区)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原则上同一中学获得资格考生控制在5人之内。

六、确定资格 

1.我校将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于5月30日前择优确定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获得候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2.经我校招生网和中学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考生名单,我办将于6月中旬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3.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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