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3.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