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概况: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8年升格为本科命名为沈阳化工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
学校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院校,辽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
学校占地近1500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设有25个二级院系及相关机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14000余人。
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工程硕士领域。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4.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74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2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7亿余元,图书131.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1%以内,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四、按类招生专业说明
我校部分专业将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