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普通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三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四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五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学校概况: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65年,1999年成为重庆第一所高职院校,连续两届(2009年、2014年)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并获二等奖1项;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获得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示范中心和2014年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双示范院校称号。学校承办2013-2014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校园组)并获得第四名。

  学校占地1365亩,固定资产15.7亿元,校舍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亿元,在校生18694名,馆藏图书119.55万册;教职工1050人,专任教师860人,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508人,其中教授66名;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413名,其中博士57名;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以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近五年公开发表论文3200余篇,其中SCI、EI等高水平期刊论文247篇,获得国家专利共95项;近年,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共30多项,其中一等奖共8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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