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淄博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邮编:2553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2002年。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齐文化发祥地、世界足球发源地、国家园林城市、工业名城山东省淄博市。 ★核心价值体系 办学理念:崇尚实践精神,铸就技术品质;立足区域经济,培养职业人才;面向世界办学,打造教育品牌。 指导思想: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人才需求市场;专业锁定市场走势,培养跟踪就业岗位;把握高职发展前沿,树立质量立校观念。 目标定位:以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核心目标,把学校建成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具有国际水准、中国特色的现代高职院校。 办学定位:立足服务区域经济人才需求,以工为主,商为特色,形成工、商、医、艺、社会事业等各类专业群有机结合的办学格局。 校训:只有拼搏,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好体验。 校风:务本 求真 致远 教风:修身 知新 敬业 学风:善思 精技 铭志 ★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2026亩,分三个区,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实习场所面积137810平方米。教职工1343人,其中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333人,具有博士学位32人,硕士学位513人。固定资产17.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3万余册。学院下设18个系(院),78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商为特色,工、商、医、艺、外语、社会事业等专业门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办学格局。 ★系(院)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