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子看到更多希望,经研究,学校2015年继续参照自主招生的办法试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
一、招生计划
160名,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科类 专业名称
文史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信息管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
理工 经济学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基地班、资源与环境类、地理信息科学、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建筑类、土木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类、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类、轻工类(含印刷工程、包装工程)、临床医学等
注:我校可根据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如2015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的农村学生。申请考 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办法
采取考生申请与就读中学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学生,并在校内外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每所中学推荐学生不得超过5名。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