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一:
一、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培训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凡属教学和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或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提交校务会议决定。
二、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体系,领导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强化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要与主管后勤的副校长一同做好教学服务的各项工作,为稳定培训秩序和提高培训质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三、负责教学基本建设的领导,做好教练队伍、专业教学改革、教材、电教片、图书资料、训练场、学院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四、定期征询和听取教练员、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
五、指导主管招生副校长搞好招生宣传工作。
六、指导主管教学副校长搞好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
七、不定期接待上访学员,听取学员对学校培训的反馈意见,对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八、负责制订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学校的基本建设规划。
九、指导财务部部门制订工资及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十、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统一安排、指导全校招生培训工作。
十一、安排与协调学校重要的接待工作。
十二、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情。
职责二: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制定学校学年、学期教学教研工作计划、教学进度和各阶段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教学工教研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做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教学教研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和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根据新课改要求和高考大纲要求制定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组织开展教师新课改培训、业务学习、教学研究和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具体组织教师的招聘和考核工作。
5、定期组织开展各年级评教评学活动,定期做好检查、总结和反馈工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计划和要求,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负责学校各阶段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做好成绩分析总结,提出有关教学工作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