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坚持按考生志愿,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3、预录新生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4月15日前报省招办审查备案。
4、为保证新生质量,录取时,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调剂后的划线录取方案报省招办审查批准。
5、录取时,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优先录取。
6、录取工作于2016年4月20日前全部结束。
7、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
七、学费标准:3800元/人·学年;
住宿费:85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在入学报到时如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931-5259988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
邮政编码:730020
网址:http://www.lz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