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这意味这什么?这意味着福建人一下子少了好几天假!一起来看看福建晚婚假是怎么规定的!
【婚假】
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
是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晚婚假】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对于晚婚假的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
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拓展阅读:放开二胎后之前超生的还用罚款吗?
1、开放了二胎,之前超生的应该还得缴纳,因为当事人违反的,是之前的生育政策。
2、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前,不符合所在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二孩,已经处理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有效;未作处理的,将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依法处理。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我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以上为法律规定,很明显,还需要处罚。
晚婚晚育年龄限制是多少岁?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