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汇总】

动态新闻2018-09-22李天扬老师

党政机关负责人办公面积应该多大?室内装修什么样才算简朴而不是奢侈?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昨天下午公布了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乡级至省部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重新作出了详细规定,严禁新建项目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标准已十五年未变

强制规范全国机关

自1999年国家计委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后,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办公用房的功能与过去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国家发改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标准进行了修订。

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贯彻落实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新增大量图表解释、说明各项标准,让人一目了然。

据介绍,新版标准是全国统一标准,具有强制性、规范性,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办公用房分为五级

市县两级调整最大

新版标准将建设标准从三级细化为五级,其中增加了1999年标准未包括的乡(镇、苏木)级,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进行划分。

与1999版标准相比,中央以及省级机关副司(局)级以上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省部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维持54平方米不变。

五级单位中,市县两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调整较大。市级正职的办公室使用面积由32平方米增加到42平方米,县级正职由20平方米增加为30平方米。乡级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食堂车库有了标准按照人员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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