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吉林省开展了201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次调查的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以全省为总体,以9个地级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的抽样方法,共抽取了1771个村级调查单位,调查设计样本量为44万常住人口,即抽取大约1.6%的比例开展人口调查。现将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汇总推算的全省人口主要数据汇报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2753.3万人,与末常住人口2752.4万人相比,增加0.9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2745.3万人相比,增加8.0万人。
二、家庭户人口
2015年末,全省共有家庭户907.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653.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持平。
三、性别构成
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90.4万人,占总人口的50.50%;女性为1362.9万人,占总人口的49.50%。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02。比下降0.1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0.65。
四、年龄构成
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29.9万人,占全部人口的11.98%;15-64岁的人口为2122.9万人,占总人口的77.1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00.5万人,占总人口的10.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基本持平;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346.6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433.1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1121.3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647.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