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请示

动态新闻2018-08-06李天扬老师

州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内部明电《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自然灾害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班玛县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10月—20xx年9月份,我县达卡乡、吉卡乡、知钦乡、灯塔乡、亚尔堂乡、赛来塘镇、江日堂等地区连续下了几场较大的雪和进入夏季出现了几次不同程度强降雨现象,相应造成了一部分灾情,牲畜不同程度的遭受死亡,牧民群众的财产受到了一定的损失。

一、灾情造成的损失

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深入受灾地区查看灾情,经详细调查,发生灾情的地区,给群众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出现了缺粮现象,现具体情况如下:

去年10月—今年4月份冬令春荒期间:

缺粮1个月以上人口285户1283人,按每人每月30斤计算,1283人×30斤=34490斤。

缺粮2个月以上人口187户849人,按每人每月30斤计算,(849人×30斤)×2月=50940斤。

缺粮3个月以上人口95户427人,按每人每月30斤计算,(427人×30斤)×3月=38130斤。

以上共计缺粮户人口567户2599人,共缺粮127560斤。

20xx年11月,多贡麻多贡麻村三社牧户才智家中不慎发生燃料房起火,全部烧毁,又将紧靠的居住房燃烧,房屋全部烧毁,烧毁了家中冬令口粮面粉1300斤,青稞800斤,还有酥油270斤,曲拉180斤,青油150斤,牛毛帐房一顶,藏服3套,以及其它生活物资等,经济损失约58200元。受灾人口7人。

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六)下午1时许,我县江日堂乡多日麻牧委会三社牧民忠格(女)家中不慎失火,造成该户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忠格家居住地离乡政府约有15公里,交通不便,四周无人居住,正值春节期间,她在帐房中点燃酥油灯后与其他2个小孩出去放牧处赶牲畜,家中留有2岁的孩子在熟睡中,因当天刮风,火炉烟筒破旧,烟筒倒入帐户内打翻了点燃的酥油灯,引燃了干柴等易燃物品而引发大火,当忠格赶畜回家时,大火已将家中财产燃为一空,2岁的孩子也被大火烧死,她为抢夺其它财产也多处烧伤。燃烧的主要财产有:牛毛帐逢一顶,太阳能一台,奶油分离器一台,衣物、被褥、毛毯、小面柜等全部烧完。烧毁500斤面粉、青稞300斤,青油100斤等生活物资及其它生活用品。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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