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1)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一直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分别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五个严禁”的明确要求,设立了廉政监督员制度,开展了巡视制度,立案查处了本院多名违法违纪工作人员,等等。这些严格管理法官的举措,在最高人民法院建院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对此,绝大多数同志真诚拥护,认为是对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爱护。但也有同志认为,这些严格管理举措是否过头了,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对此,有必要在思想上正确对待“从严治院”的方针,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队伍建设理念。
“严管”是对广大司法干部的真正“厚爱”。过去,我们一些干部对上级领导和有关机关的“严管”往往不够理解,认为“严管”容易妨碍干事,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我们有些领导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教育子女、培养学生和训练军队,无不强调严字当头,所谓“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成祸害”是也。如果发现了问题的苗头,不及时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一旦东窗事发,那损失才叫严重呢!领导干部虽然在位时风光无限,而一旦被查处后,无不陷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亲友蒙羞、母校难堪、单位无光的丢人局面。又有多少司法干部身陷囹圄后,埋怨组织上没有对其“严管”,后悔自己没有接受“严管”,但为时晚矣。细细想来,这都是没有强化“严管”惹的祸!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严管理队伍,必须从日常管理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对于司法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批评并加以纠正,要注意抓早、抓小,坚决避免让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严格执法,让广大干警在公正、高效、严明的工作氛围中不断锤炼、不断提升。要通过严格要求,树立广大干警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司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